2025年02月18日

港中大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校友活动室改造装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港中大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校友活动室改造装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10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院李伟波楼一楼102室和107室(校友活动室),总改造面积189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布局优化改造,室内装潢装饰,强电、弱电系统改造安装,定制柜采购安装,相关配套工程等。具体的改造需求、技术标准及工程量清单,详见后续发出的项目邀请报价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请将相关的资格文件在本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至邮箱:pms@cuhkri.org.cn)

1. 基本资格条件

1.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1.2 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1.3 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 特定资格条件

2.1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二级/乙级或以上)。

2.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请提供清晰扫描件/打印件,每份文件需加盖公章)

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文件。

3.2 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乙级或以上)。

3.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最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其中“经营异常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部分应为空白或无记录。

3.6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显示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国家税务总局或各地税务局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显示企业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域名邮箱、企业英文名官方证明文件等)。

3.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承诺符合上述 “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且参与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由供应商出具的承诺函须包含上述关键承诺内容)。

4. 其他要求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2 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四、获取项目邀请报价文件时间、方式:

1. 获取项目邀请报价文件时间:以香港中文大学商务组邀请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 获取项目邀请报价文件方式:按照香港中文大学商务组邀请邮件内容及指引在CUPro系统注册后下载。

五、现场勘查时间、地点:

1. 勘查时间:供应商收到邀请邮件后三个工作日内自行预约时间进行现场勘查。

2. 勘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10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院大楼一楼102室和107室

3. 勘查方式:预约时间勘查    电话:0755-86920042/温生   0755-86920091/陈小姐

六、递交报价文件及截止时间:

按香港中文大学商务组邀请邮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北京时间),将相关项目报价资料提交到CUPro平台。

七、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采购方按已定流程及标准进行评审,并综合质量、价格、工期、施工方案、售后服务、企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过往记录等因素进行遴选。

八、文件澄清/修改事项:

供应商如对邀请报价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邀请报价文件上注明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学采购系统CUPro中的“查询(Query)”方式提出。只有由采购方向所有邀请报价的供应商发出的系统统一答复才能被视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任何口头答复或非系统统一答复都不具有约束力。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发出,视同已送达所有供应商,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澄清或修改公告的,责任自负。

九、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 发布媒介:

1.1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院官网:http://www.cuhkri.org.cn/

1.2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2. 公告期限:自港中大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校友活动室改造装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供应商资格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4日。采购方保留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邀请其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权利直至项目完成。

十、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港中大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10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院4楼408室

联系:温先生  陈先生

电话:0755-86920042  0755-86920059

邮箱:pms@cuhkri.org.cn

十一、特别提示:

1.     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后续发出的邀请报价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文件。

2.     本公告内容如与邀请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邀请报价文件为准。